您好,欢迎访问深圳市中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!
  • 咨询服务热线:86-755-25405488 | 25402931

政策公告

首页 >> 资讯动态 >> 政策公告 >> 正文

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2号
2015-12-22 17:36:23 浏览次数:
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2号(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公告 )
 
 
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 【内容类别】关税征收管理类
【文  号】公告〔2015〕62号 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
【发布日期】2015-12-18 【生效日期】2015-12-20
【效  力】[有效]
 
 

经国务院批准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将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〉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28号发布)有关规定,现将该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(见附件)予以公布,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。上述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以世界海关组织制定的《商品名称及协调编码制度》2012年版为基础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 则.doc
 

海关总署
2015年12月18日


本文转载自:

Copyright © 2021 深圳市中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  版权所有   地址:深圳省罗湖区爱国路1002号外贸轻工大厦1110号  ICP备案号:粤ICP备1410005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