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企业:
根据退证查询和进口方海关反映的问题,为确保我国各自贸协定项下货物通关顺利并享受关税优惠,现将相关原产地证书签证要求明确如下:
一、关于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要求
1、证书第一栏只能填写在我局备案的出口商或生产商名称、地址和国名,不得出现“O/B”、“VIA”、“C/O”等字样,不得填写两个或以上公司名称。
2、证书第八栏只能填写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及包装情况,不得出现现“O/B”、“VIA”、“C/O”另一公司字样。
二、关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等证书签证要求
企业申办一般原产地证、普惠制原产地证书、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、中国-智利原产地证书、中国-巴基斯坦原产地证书、中国-新西兰原产地证书及中国-秘鲁原产地证书,请注意如下要求:
1、当货物装运港为广东省外口岸、且证书第一栏出现“O/B”(或“VIA”、“C/O”)另一公司时,须填写该公司所在地址。
2、当货物装运港为广东省外口岸、且证书第一栏所“O/B”的公司地址位于广东省外时,请到该公司所属检验检疫局申办证书。
三、本要求自2016年5月10日起执行。
深圳检验检疫局产地证处
2016年5月4日
深圳报关公司|深圳代理报关|深圳清关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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