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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? |
2016-06-12 17:41:58 浏览次数: |
问题内容:
我公司需从韩国空运进口48kg油漆,成份为:丙烯酸树脂46%,甲苯29%,丁酮25%,此油漆是否需要办理<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>,因查询<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-2007年23号>,法令规定只需单一成份超过40%需要办理。
问题分类:[企业备案] 投送单位:上海海关
提 问 人:wx123wx 发布时间:2016-5-5 10:09:58
答:
您好,根据商务部对2007年第23号公告的解释,含甲笨、丙酮、丁酮、硫酸的其中一种或几种物项的且物项总含量超过40%的,需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。鉴于您进口的货物中甲苯和丁酮的总含量已经超过了40%,所以应当向商务部门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。具体情况建议您登陆商务部网站,在其发布的“关于填报易制毒化学品混合物进出口许可证事项的说明”中有较为详细的描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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