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> 资讯动态 >> 政策公告 >> 正文
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》(以下简称《协调制度》)是我国制订及实施进出口税则、贸易管制、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。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,世界海关组织发布2017年版《协调制度》修订目录,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。为履行《协调制度公约》缔约方的义务,保证新版《协调制度》在我国的有效实施,现发布2017年版《协调制度》修订目录中文稿(详见附件),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2017年版《协调制度》修订目录.doc
海关总署
2016年9月1日
本文转载自:
上一篇: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9号 下一篇: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0号
Copyright © 2021 深圳市中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:深圳省罗湖区爱国路1002号外贸轻工大厦1110号 ICP备案号:粤ICP备1410005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