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
邮递数码照相机、摄像机和笔记本电脑如何征税,哪种产品需要另行确定完税价格?
按照规定,一体式数码照相机完税价格为2000元/台,税率为15%;镜头可拆卸式数码照相机完税价格为:机身5000元/台,税率15%;镜头2000元/个,税率30%。
补充说明:如果实际购买价格是《完税价格表》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,或1/2及以下的,需要另行估价,建议购买者提供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,以便海关作为估价参考。
视频摄录一体机的完税价格为4000元/台,税率为15%;电视摄像机的完税价格则需要另行确定,税率为30%。
键盘式笔记本电脑完税价格为2000元;触屏式笔记本电脑完税价格需另行确定,税率均为15%。特别提醒,iPad、Surface等产品都属于触屏式笔记本电脑。
02
邮递iPhone手机,海关如何征税?
手机的税率为15%,iPhone手机的价格需要另行确定。这里要重点提醒各位果粉——苹果系列产品(iPhone、iPad、Mac、iPod等)由于不同的规格型号在不同的时期价格不一,因此,海关总署2016年第25号公告并没有就苹果系列产品的完税价格作出列明。
03
以上这些数码产品一次能邮递几个?
按照规定,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因此,笔记本、手机、照相机这类产品1个基本都超过了上述限值,但是由于单件不可分割的原因,是可以征税放行的。邮递2个或者以上的,按照规定则需要按照货物报关或者申请退运了。
04
数码类产品要全额征税吗?有免税额度吗?
国家规定以下“20种商品”一律征税,不予免税。
主要包括: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电冰柜)、洗衣机、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算机及外设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电子计算器、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和餐料(含乳制品)。数码类产品基本都属于国家规定的20种不予免税商品,需全额征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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