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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出口商向海关商检报关时需要注意以下单证
2023-05-15 14:05:22 浏览次数:
进出口商向海关商检报关时,需提交以下单证:
第一,进出口货物报关单。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;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,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,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;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,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。
第二,货物发票。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,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,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,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。
第三,陆运单、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。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,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,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。
第四,货物装箱单。其份数同发票。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。
第五,出口收汇核销单。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,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"监督收汇"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,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。
第六,海关认为必要时,还应交验贸易合同、货物产地证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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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载自:商检,报关单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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