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从德国在2004年出台相应光伏补贴政策、空前释放太阳能需求后,我国光伏行业近几年来崛起迅速,大批公司获得了出口订单和收益.。据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近日获悉,去年我国出口的光伏产品总计为162亿美元。不过与往年不同的是,日本已成为我国的出口重心,传统出口地欧洲被甩至身后。与此同时,部分光伏企业也将诸多产品放置于保税区内以避税,这部分产品占出口总值的22%之多。
出口格局生变
由于欧洲和美国等以往光伏出口的核心区域都在近年来对华实行“双反”制裁或最低价格承诺协议(下称“MIP”),因此不少拥有国内光伏生产基地的公司尽快调转方向,向更具潜力、补贴更丰厚的日本地区进军。
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,去年,中国对日的出口额,占总出口额的28%之多,其次为欧洲(16%)、美国(12%)、印度(3%)、韩国(2%)等。
以数量来看,国内前七大光伏生产商——晶澳太阳能(JASO.NSDQ,下称“晶澳”)、天合光能(TSL.NYSE,下称“天合”)、阿特斯太阳能(CSIQ.NSDQ,下称“阿特斯”)、晶科能源(JKS.NYSE)、韩华(HSOL.NSDQ)以及英利(YGE.NYSE)等,去年总计出口了18.421G瓦。日本市场上,晶澳为第一,高达866.52兆瓦,紧随其后的是阿特斯(776.25兆瓦)和天合(658.62兆瓦)。
受日本市场影响,国内的光伏配件厂商也有大量出货。如爱康集团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爱康金属”)总经理李光华就曾表示,日本、马来西亚、澳大利亚和欧洲等都是核心出货地点。
“欧洲区域的销售量不如日本,也是有原因的。欧洲的光伏需求十年前就开始释放,经过这么久,其地面电站的机会已不算很多,主要是分布式和工程类项目,对出货会有一定影响;另外,MIP这一限价政策也导致企业在出货方面有限制,一些没有拿到欧洲出口配额的公司对欧出货就困难。”江苏某大型光伏企业高层对本报记者说道,欧洲对于MIP的执行管理也日趋严格:3月初,欧盟就发现有三家光伏企业(阿特斯太阳能、ET和昱辉阳光)可能存在不符合协议的OEM代工、违反进口量规定等行为。目前,7大厂商中对欧出货最大的是昱辉阳光(728.9兆瓦),另两大公司分别是英利和晶科。
22%出口产品放在保税区
而本报记者也获悉,在162亿美元的光伏出口中,有22%的产品放在了国内保税区中,这一现象令人惊讶。
据记者了解,天合在保税区中存放的数额高达9.35亿美元之多,而阿特斯也有2.72亿美元的产品置于保税区。此外,天合于去年6月单月就有1.19亿美元的产品放入保税区仓库,是5月的近3倍。而6月初,恰逢美国宣布对华光伏产品的初裁。有人士认为,天合可能准备了大量组件予以出口,以抢时间差减少罚款,其当时被制裁税率是18.56%。
不过,也有一位从事欧洲出口光伏业务的行业人士对记者说,天合将众多产品放在保税区其实是为了避税。通常情况下,光伏企业通过使用多晶硅、硅片等制造成光伏组件对外出口,这类产品可享受国家给予的17%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。不过,由于人工和运输等原因,最终获得的退税比例可能在13%~14%,也就是说有3%~4%是要折损的。
“但是,如果你的原材料(如电池、硅片和多晶硅)、配件(EVA膜等)是从海外直接进口的,那么你若把这批货物放在保税区的话,你就可不交关税和增值税,也不用退增值税了。这样做的好处是,一方面不会损失3%~4%的增值税,另外该企业相关人员的工作量也减轻了。”他解释说,保税仓库分为两种,一种是企业把组件加工基地就放在某个保税区内,一种是企业自己的仓库中部分区域被划出来,受海关监管。“如果中国厂商有22%的货值是在保税区的话,也就意味着企业在光伏组件制造时,有22%是采购的境外原材料。”
也有分析称,虽然中国光伏市场已有较大幅度的提升,今年光伏建设目标高达17.8G瓦,创历史新高,但海外市场依然具有一定的吸引力。所以,保税区仓库的吸引力依然存在。
一方面,日本及其他亚洲地区的政府所出台的光伏补贴政策很高,投资方在光伏电站的建设时所获毛利率也高于中国;另外,海外市场的付款条件等也优于中国,如欧洲客户的付款都相对及时,很少会拖延欠款。
而且,尽管欧盟委员会可能会继续调高对华的MIP价格(目前组件和电池的最低限价分别为0.52欧元每瓦、0.27欧元每瓦),但国内公司也可通过在海外其他区域建厂的方式来向欧洲出货,从而绕开欧盟监管。
举例来说,阿特斯在北美就有500兆瓦的产能,而正泰太阳能、中电光伏(CSUN.NSDQ)、昱辉阳光等在欧洲也有自己的生产基地,韩华及昱辉阳光等还在亚洲其他区域有工厂,这对出口美欧等有潜在政策风险的地区将是利好,企业可灵活调配产能、积极应对。
本文转载自:
|